酒店上班遇到熟人怎麼辦?張姐分享酒店打工-酒店兼差經驗〈轉載〉

我真的不騙大家,張姐我18歲就到夜總會酒家酒店上班了,在我們那個民風保守的年代,我不但不怕別人知道我在酒店上班,我還到處宣傳要大家有空可以來捧我的場,尤其是我爸爸在台南有特好的人脈,每天都有一些叔叔、伯伯、大哥來捧我的場,可能我神經比較大條,或者我賺錢的企圖心比較強,所以我根本沒有奇怪的感覺。

每個人有不同背景,也有不同的觀念,張姐我不會要求其他在酒店上班的姐妹像我一樣不在乎世俗的眼光,不過太過於在意某些毫無實質意義的事情,真的會綁手綁腳的甚麼事情都做不了,更別提賺大錢了。

我們家阿妹比我年輕好幾個世代,她分享如何處理在「酒店上班遇到熟人」的觀念應該比較貼近年輕的姐妹。
另外;我聽阿妹說她這篇「酒店上班遇到熟人」在網路上沒有知會就被盜用有20次以上!難怪阿妹會生氣,要是我更生氣了。
我每一次要用阿妹的文章都會先打電話跟她說,她都會熱心的給我更多的資料,連我這剛學電腦的老一輩都有智慧財產權與尊重原作者的概念,現在年輕人電腦、網路那麼強,怎麼就沒有正確的觀念,卻喜歡做偷雞摸狗的事情呢?

2006102232259147.jpg  

酒店上班遇到熟人怎麼辦? 原文:

絕大多數的姐妹非常在乎酒店上班的時候遇到認識的人,原因很簡單,就是怕那些熟人朋友會到處宣傳自己在酒店上班,怕在自己朋友間因為當酒店小姐而抬不起頭來,很沒面子。有的姐妹只是單純覺得會很尷尬。不論是哪一種原因,其實根本的問題就是自己本身覺得「當酒店小姐是見不得人的事情」,其實這也不能怪姐妹們,因為這種觀念已經根深蒂固存在幾千年了。

不過阿妹想請各位姐妹靜下來想想:這些所謂的朋友、熟人如果能在妳困頓無助的時候幫助妳,妳又何須來酒店上班?這些所謂的朋友除了會背後說三道四的取笑妳在酒店上班,曾經有真心幫助過妳甚麼嗎?既然如此又何必在乎這些所謂的「朋友」?有事不幫忙卻只會背後說風涼話,這種朋友能符合「朋友」的定義嗎?能體諒妳的苦衷與無奈那才是朋友,不是嗎?
酒店會遇到這些所謂的熟人朋友,應該九成都是男生,這些男生自己在幹甚麼,這些上酒店消費的男人又有甚麼資格來批評酒店小姐呢?更是沒資格批評自己認識的女性朋友在當酒店小姐。就好像前一陣子有好幾位高等法院的法官集體貪汙收賄,然後被調查局監聽的時候又順便查出這些最高尚的法官拿收賄的錢招妓、搞三批!這些法官大人沒事的時候道貌岸然、大言不慚說自己多高尚……?到底是誰應該覺得羞愧、誰應該被輿論譴責呢?

我們當酒店小姐辛苦坐檯賺錢,不偷不搶不騙、沒做違法的事情,為什麼還要忍受這些人的冷嘲熱諷讓自己心情不好?所以酒店上班的姐妹們,想通這些道理以後,妳以後根本不用在乎這些高尚的「熟人朋友」了,姐妹們的心底就能坦蕩蕩的在酒店上班了。

話雖如此,不可能每一位姐妹都能馬上接受阿妹以上的說法,因為人終究還是需要朋友的,不管是不是真心朋友。所以在各位姐妹的心態還不能突破一些迷思的時候,阿妹提供自己的經驗,讓酒店上班的姐妹遇到熟人的時候能夠臨危不亂又不會造成後遺症。

阿妹是19歲到酒店上班的,我剛開始也是瞞著家人偷偷到酒店上班的,因為每個月都能拿很多錢回去幫家裡忙解決經濟壓力,幾個月後家人發覺我拿回家的錢跟我那時候的年紀、學經歷不成正比,所以我爸媽跟我溝通很久,(等於是逼問我)我才說明我在酒店上班以及我為什麼到酒店上班。我記得那一次爸媽跟我三個人哭成一團,爸媽說對不起我,讓我本該無憂無慮的年紀卻為了家計而到複雜的酒店上班,後來反而是我安慰爸媽,我跟他們說其實酒店並沒有她們想的那麼恐怖,辛苦是很辛苦,但是我也並沒有她們想的那麼委屈,況且甚麼工作、甚麼職場賺錢會沒有委屈呢?我一再跟他們保證我很好,我不會學壞之後她們才稍微放心的讓我繼續在酒店上班,然後約法三章:等家中債務清償之後我就會離開酒店,不再當酒店小姐了。我最至愛的父母都克服了,所以親戚朋友這一層的障礙自然也不是問題了。

阿妹相信姐妹們的熟人朋友都只認識妳素顏的模樣,可是在酒店上班的時候因為燈光的關係,都必須化濃妝做造型,人家說女人是千變萬化的,所以在酒店遇到熟人的時候妳會一眼馬上認出他,但是他肯定要仔細看很久才能認出妳是誰,當妳已經先認出他的時候,妳自己就可以有所防範了。
為了營造溫暖舒適的氣氛,酒店包廂的燈光都不是很亮,如果姐妹們認為自己「人面很廣」,當妳在進一間新桌的包廂前可以先在包廂外面瞄一眼,沒有熟人以後再進包廂,如果在包廂門口發現有妳的熟人朋友,妳立刻退到外面跟幹部說一聲,幹部都會馬上讓妳離開的,也會立刻通知所有酒店行政人員注意。

如果各種防範都做了,還是真的遇到熟人的話,阿妹建議姐妹們不要自己覺得見不得人,這時候就要想想我在這篇文章一開頭說的:「本小姐不偷不搶不騙,比起一些社會賢達更高尚,我有甚麼好怕的?」然後化危機為轉機跟妳那位熟識朋友說:「他鄉遇故知,難得今天在這裡碰到你,那我今天的全場就算你的囉!」阿妹以前當酒店小姐的時候,遇過幾位我爸爸以前生意上的朋友,我就大方的使出這招,不但不尷尬,而且只要靈活運用,還替我增加很多業績呢!

感謝酒店經紀阿妹授權使用本文

喝酒請勿開車,未滿18請勿飲酒。

 logo.png  

公司官網 : http://truly-me.com.tw/

總  公 司:台北市民權西路20號4樓(民權西路捷運站8號出口)

人力資源部總經理   張姐

24H 專線:0939-015-570

LINE帳號   msz666
微信 帳號   msz986

 line QR *    WECHAT QR*

arrow
arrow

    酒店經紀張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